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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小事”带动绿城文明新风尚——南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网 2022-08-03 16:07:45     

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吴希玉摄)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三期项目。

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环卫其他垃圾收运车辆对居民小区内分好类的生活垃圾进行收运。

“小手拉大手”共同提倡垃圾分类。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

垃圾分类是民生的“关键小事”,也是绿色发展大事。南宁市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致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南宁经验。2020年8月1日,《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赋予垃圾分类工作更多环保文明的有效约束,标志着南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入了法治时代和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新阶段。

见微知著,睹始知终。《条例》实施两年来,南宁以法治为基础,全市上下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各县区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单位协同共治,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涌现了许多垃圾分类的鲜活案例、积累了众多宝贵经验,“关键小事”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推进了一大步,整体成效和文明风尚迈上了新台阶。

构建多层级工作管理格局

推行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顶层设计尤为关键。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起市、县(市、区)、街道、社区、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个人六级责任人制度和市、县(市、区)、街道、社区、责任主体单位五级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压实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形成“市级高位统筹、县区政府负责,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南宁出台“1+N”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全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从2018年开始,南宁就积极探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宁市有害垃圾收运和处置方案》《南宁市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等60余份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得到有效执行,初步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019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于当年6月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4月底审议通过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开启了南宁市生活垃圾依法治理的新篇章。《条例》共八章五十三条,包括规划与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保障与促进、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目前,南宁搭建起全市域统筹、全体系搭建、全过程监管、全社会带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特色的垃圾分类路子。

分类全流程体系逐步健全

建成多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各公共机构单位全部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做到全覆盖,建成大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厂……近年来,我市从闭环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切实健全分类全流程体系。目前,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建立并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

前端投放方面,在居民区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和“三定一督”工作制度,建成一批绿色生活可回收物定点回收驿站,实行智能化管理和在线预约上门收运服务。

中间分类收运方面,目前全市建成1座大型垃圾转运站、54座中小型垃圾转运站、6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53个标准化可回收驿站、10个有害垃圾贮存点、3个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配置厨余垃圾收运车158辆、可回收物运输车183辆、有害垃圾收运车19辆、其他垃圾收运车1820辆,基本具备分类运输、计量、中转等功能。

终端处理方面,建成大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厂2座、有机垃圾处理厂2座。目前,具备日处理能力4250吨的其他垃圾处理终端、日处理能力175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分拣消纳能力2500吨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企业、日处理能力125吨的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和日消纳能力530吨的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基本满足全市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全量处理需求。

生活垃圾分流减量方面,我市持续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净菜上市、规范绿色包装、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等5个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厨余垃圾处理技术方面,利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并协同处理农作物秸秆,形成了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全产业链运营。目前,已在隆安县建成黑水虻种虫培育基地,在西乡塘区、马山县等县区建成4个日处理厨余垃圾约70吨的黑水虻养殖基地。

党建引领带动全民参与

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党员志愿者向居民宣讲《条例》内容,重点讲解居民、单位和社区等责任主体应履行的职责;青秀区环卫站工作人员向居民分享“城市美容师”的工作内容,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这是2021年12月,市垃圾分类办开展“爱南宁爱分类美好‘益’起来——南宁市垃圾分类进社区全民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宣传活动中的场景。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就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解答市民咨询疑问,使市民深入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各个工作环节,鼓励广大市民争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行者。

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南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倡议书,以“党建+”模式,动员党员加入垃圾分类志愿者、督导员、执法员队伍,建立党员干部包片包户、创建党员示范岗等制度,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带动全民参与——

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开展“党建服务社区治理共同缔造美好家园”主题活动;南宁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局系统12个党支部与所在社区12个小区物业党支部联合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桶边督导、宣传培训等联建活动;全市291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大党委”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主协商范围。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党建引领、助推垃圾分类”主题活动超9000场次。

我市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体系,编印发放《南宁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园版、小学版和中学版)共计32.45万册,广泛开展“红领巾在行动”“小手拉大手”系列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年均超2万场次。此外,还开展青少年志愿者“垃圾分类·青春助力”主题活动,不断壮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市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累计超70万人次,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年均超1.5万场次。

强化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2021年1月,我市执法人员在某商场检查生活垃圾收运情况时,发现一辆外部喷涂有“厨余垃圾”标识的运输车辆上装载有塑料餐具、塑料袋、纸皮等非厨余垃圾,随即进行现场处罚,开出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罚单。这也是《条例》施行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条例》明确了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擅自停业、歇业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等;旅馆、酒店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碗、筷子、调羹等餐具。

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我市明确商务、住建、文旅、教育、城管、环境卫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法律责任,制定全市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划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自由裁量标准,采取积极劝导、批评教育、行政处罚、信用惩处相结合的惩处方式,对全市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宾馆、定时定点投放小区等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开展执法,精准查找盯控违法收运风险点。

我市还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城区两级绩效考核体系和精神文明测评体系,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日检查反馈,月考核通报,季小结点评,年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建立“红黑榜”。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疫情防控工作一起抓,强化市、区两级责任部门、街道和社区协作,落实网格化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重点场所分类收运管理,实行防疫废弃物单独清运、管控和隔离点生活垃圾专项收运,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不断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条例》实施以来,成效日日出新:建成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和全量分类处置的目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自2020年第三季度以来,在住建部对相应考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季度考核评估中,南宁市始终位居第一档,在自治区对14个地市考评中保持首位。“实施垃圾分类后,小区更整洁更漂亮了!”这是现今南宁广大市民的切身体会。“垃圾分类”已成为大家学习和实践的热门词汇。

垃圾分类工作需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市将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加快补齐设施短板、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深化宣传发动和基层治理推动分类习惯养成和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在完善投收运处体系方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管理,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投放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分类贮存功能改造升级,布局建设一批中型垃圾转运站,持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逐步配足配齐标准化分类运输车,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归集点、接驳点。今年将54座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工程纳入城建计划进行推进。

在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上,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不处置专项行动,将农贸市场、农批中心、大型商业超市、冷库市场、食品和水果配送加工企业、定时定点投放小区等有机废弃物含量高、家庭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投放的单位或企业纳入第一批不分类不收运不处理督查范围,对收运企业和终端处理企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倒逼前端分类成效。

在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中,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形成“南宁方案”,抓好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年底前创建一批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

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努力推动将垃圾分类纳入村(居)民自治制度工作,促进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各城区、市直重点责任部门分别打造“一城区一亮点”“一行业一品牌”,让分类理念更深入人心,不断推动居民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记者/冯梓剑、覃巾玲、旷湘江)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