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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打击防范养老诈骗宣传

中国网 2022-11-02 17:34:07     

自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活动以来,拜城县人民法重点宣传最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和手段,叮嘱老年群众,切莫因为贪小便宜和缺乏法律意识而上当受骗,帮助广大老年群众捂好"钱袋子".

一、高价保健品诈骗

老年人十分注重养生,诈骗分子借此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保健品,某些受疾病困扰的老年人会相信诈骗分子所说的各种“神奇”的偏方疗法。诈骗分子打着免费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的幌子,租用专门场地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从而实施诈骗。

温馨提示:保健品应到正规商家或官方渠道购买,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保健品不是药,并不能治愈疾病;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到正规医院看病就医,相信医生;不要被蝇头小利吸引,路边义诊、免费养生讲座谨慎参与,违法犯罪分子是在放长线钓大鱼。

二、投资返利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赠送礼品、免费旅游等营销方式吸引老 年人对公司感兴趣,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成为公司会员,承诺保本高额返利,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最终公司卷钱跑路。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的“需要关心、投资养老”等心理,本质上是骗子支付少量返利获得老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温馨提示:老年人要主动学习投资理财知识,去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警惕“高息0风险”理财项目,远离非法集资,并积极与子女沟通,重视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中奖诈骗

中奖诈骗主要通过信息群发,对受害者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互联网软件群发虚假中奖信息或邮件,受害人一旦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就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各种名目要求受害人汇钱,实施诈骗。

温馨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老年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收到类似中奖信息不要轻信,奇怪的链接不要点;平时不要贪图小利,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吃小亏赚大钱”、“用小钱赚大钱”的念头,凡是让您掏钱包的事情都要多一个心眼,不要轻易掏钱、转钱出去,掏钱之前一定记得征求子女意见。

四、低价旅游诈骗

诈骗分子以免费旅游、不合理的低价 旅游不花钱!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诱骗老年人旅游,然后通过强制、诱导、捆绑销售的手段诓骗老年人以不合理高价购买产品,或者途中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温馨提示:老年人一定要学会甄别旅游机构的资质,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不盲目追求便宜,签约正式旅游合同,当自己不能辨别真假的物品谨慎购买,在旅游消费时,务必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五、缴纳养老金诈骗

诈骗分子假借认识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名义,一次性收取未参保人员数万不等的金额,谎称可帮助未参保人员进行代办服务,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退休金。

温馨提示:凡是要转钱,还告诉您"不要告诉任何人"时,一定要与老伴、子女、信得过的朋友商量一下;同时子女也要多和老人沟通,了解老人近况,让其关注时事新闻,发现老人被骗,及时止损,立即报警。

六、“温情”骗局

诈骗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在老年人面前装儿子,装孙子,“关心”、“照顾”老年人,通过“陪伴”赢取信任,实施犯罪行为,诈骗财物。

温馨提示:老年人要树立防范意识,遇事多找子女商量,不要轻信别人的话。更为重要的是,子女要多关心老人,不要给骗子打亲情牌的机会,让老年人精神世界充实起来,不再被骗子的甜言蜜语哄得心甘情愿地把钱掏出去。

七、收藏品诈骗

收藏品诈骗的受害者多数是老年人,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了老年人喜欢收藏东西,但又对这方面的知识不了解,不会辨别真伪的特点,就以“高价回收”作为诱饵来吸引老年人进行购买。为了促成老人最终付款,骗子还会安排专人扮演“托儿”的角色,在此骗局中大都会承诺“回购保本+合同保障”。通常情况下,有了溢价回购的承诺和合同保障,很多老人最终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拍卖藏品,要认准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正规拍卖公司在藏品未成交之前不会向卖家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需要签署藏品回购合同时,建议寻求律师帮助。老年人不要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谨防所谓“拍卖公司”、“艺术品公司”的诈骗陷阱,发觉异常要及时报警。

八、冒充公检法诈骗

诈骗分子通常会伪造相关证件和文件,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的薄弱法律意识和恐慌心理,以及对子女的关心,声称要执行逮捕,须缴纳保障金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温馨提示:接到陌生人来电,不要轻易相信,多和老伴、子女商量沟通;公检法部门不存在私人账户收款的情形,凡是电话中要求汇款、转账、垫资到私人账户的情形都是诈骗;请老人自行下载或让子女帮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

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犯罪。

(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