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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石阡法院强制拆除一起违法占用耕地案获好评

中国网 2022-11-17 13:50:51     

11月15日,贵州省石阡县法院对该县龙井乡宴家湾村一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废旧回收站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了耕地,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黄某违法占用耕地用于修建回收站及其他设施,石阡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后,于2021年11月8日作出石自然资执罚【2021】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退还占用耕地、拆除违建房屋及设施,并恢复耕地。该处罚决定书作出后,黄某未按照处罚决定书履行其义务,随后,石阡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于2022年6月6日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2022年8月16日,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黄某沟通,为其释法明理,督促其拆除废旧回收站,恢复耕地。黄某不积极履行其义务,石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对涉案废旧回收站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11月15日上午,石阡法院副院长张敏和执行局局长李明德带领30余名执行干警,在石阡县纪委和检察院的监督下,联合石阡县公安局、石阡县自然资源局、龙井乡人民政府等近60名工作人员来到执行现场,在安抚好被执行人家属的情况下,调遣两台挖机,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对废品回收站进行了强制拆除,并恢复了耕地。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义务,经多次教育劝导,被执行人黄某仍未履行,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占用耕地违规建筑强制拆除,通过该案联动执行,对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执行结束后,石阡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正权如是说。

据了解,此次执行活动是石阡法院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占耕地建房问题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清理违法占用耕地的一起典型案件,彻底遏制和打击了当事人违建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下一步,石阡法院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切实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性,提升群众守护耕地红线的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石仁均、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