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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及住院医保报销政策解读

中国网 2023-01-20 12:14:13     

一、普通门诊

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按职工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分别设置支付比例。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综合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等)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年度限额限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

二、职工“两病”患者不设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

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置支付比例。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综合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等)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高血压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800元,糖尿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元。同时认定了高血压、糖尿病的,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年度限额限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

根据年度起付标准、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普通慢特病,该类病种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年度限额明确有具体的数值;二是一类特殊慢特病,该类病种不设年度起付标准、年度限额明确有具体的数值;三是二类特殊慢特病,该类病种不设年度起付标准、不设年度限额。参保人员办理了多个普通慢特病病种认定登记的,年度起付标准只支付一次,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7000元。参保人员办理了多个一类特殊慢特病病种认定登记的,基金支付限额叠加使用。普通慢特病、一类特殊慢特病病种的年度限额,仅限当年该病种使用,跨年不予结转累加。二类特殊慢特病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疗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大额医疗补助。

四、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的,住院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根据医院收费等级设置起付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在职、退休)设置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

乡镇收费等级医疗机构:100元;

县级收费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市级收费等级医疗机构:800元;

省级收费等级医疗机构:1200元。

2.报销比例。

乡镇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88%、个人自付12%;退休人员报销91%、个人自付9%;

县级收费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87%、个人自付13%;退休人员报销90%、个人自付10%;市级收费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83%、个人自付17%;退休人员报销86%、个人自付14%;省级收费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82%、个人自付18%;退休人员报销85%、个人自付15%。

五、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

单位职工及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产前检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怀孕,孕期必要的检查纳入保障范围。产前检查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1200元。产前检查费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2.生育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包括住院保胎和住院分娩两种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全自费、各类超标费除外),不设起付标准,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不区分甲乙类,统筹区本地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非统筹区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与女职工本人工资不得重复享受。

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 (含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聘用职工等),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补齐后发放给个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给所在单位,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失业人员生育津贴发放给本人。

在职职工生育津贴=分娩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休)假天数。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分娩时我市执行的月失业保险金÷30天×产(休)假天数。

(六)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年度起付标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起付标准为4000元。

分段及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6万元(含)以下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报销70%;6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报销80%;10万元以上的的合规个人自付费用报销90%。

六、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报销

(一)办理备案平台。

线下办理:市、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及乡、村级医保服务站点服务窗口。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贵州医保APP等。

(二)五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跨省直接结算的办理程序。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获得参保地门诊慢特疾病资格后,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贵州医保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到辖区医保经办大厅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外地参保患者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了解。

我市已认定的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外省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三)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参保地或就医地未同时开通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则无法进行直接结算。

(四)办理时限:线上线下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