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党建+村管事”推动乡村治理有效

中国网 2024-01-10 17:51:17     

近年来,崇仁县马鞍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着眼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积极探索“党建+村管事”治理模式,推动问题发现在一线、事情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

组织全覆盖,确保村村有管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为主体,组建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分网格长+网格员+群众”的“村管事”自治模式,形成村级协调议事决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便捷高效的村级治理运行机制。二是细化服务事项。按照基本事务、基础设施、基本保障、基本民生和基本服务5个方面梳理“村管事”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各种村级政策、整合各种村级资源、划分各种村级事务,将村级教育医疗、村级道路、安全饮水、住房安全、乡村文明、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村管事”管理范围。三是优化力量配备。结合各行政村实际,划分设立“分网格长”4-7名,“分网格长”一般可由村支“两委”成员担任;“分网格长”下设管网格员,网格员由各村村小组组长组成;每户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至少参与一项事务管理。

权责全明晰,确保事事有回应。一是清单化明责。按照便捷科学、务实管理、职责清晰、相互贯通、治理有效的原则,整合各行政职能部门资源和力量下沉到村,充分整合河长制、护林员、调解员、交通协管员等各类资源和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员工作职责清单,推动形成“事事有人想、事事有人干、事事有人管”的村级自治格局。二是常态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以督导促落实、以督导促规范、以督导促实效,制定问题清单,推动形成“一方领导、多方督导”的工作格局,确保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系统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三是制度化保障。紧扣问题发现在一线、事情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党组织决策制度。

治理全动员,确保人人有参与。一是村事共商。坚持“民事民议、有事好商量、大家事共商量”原则,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村级事务是群众共同利益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在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村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村级公共服务、化解各种矛盾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你管我、我管他、大家管大家”的村级自治新格局。二是民事共管。坚持第一时间发现、化解矛盾,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通过群众会、党员大会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信心和能力,切实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始,着力构建问题发现在一线、事情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的治理新格局。三是实事共享。坚持把加强村级发展、建设、治理作为“村管事”工作重要职责,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志愿服务120余次,帮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00余个,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周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