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2024-01-17 15:58:31
今年以来,新丰街派出所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着力打造满意度高、幸福感强的平安新丰街。
一、完善“四项机制”,优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是完善排查研判机制。通过镇干部、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和网络员等摸排报送,对辖区内不稳定、不安定因素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及其成因,对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超前预判,准备把握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和问题实质,区分不同性质,对症下药做好矛盾稳控、调处和化解工作。二是完善现场调处机制。严格执行纠纷类警情民警首接责任制,规范源头执法程序,及时、高效、准确开展调查取证,为确定纠纷双方当事人责任提供证据支撑;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坚持公正执法,加强法制宣传,积极疏解引导,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做到既调解纠纷,又化解矛盾;三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以及跨区域矛盾纠纷,协调法院、司法所等部门,实行联动参与“公调对接”机制,实体化运行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实体化运行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建立完善“警民联调”等机制,整合信访、维稳、司法等力量,及时掌控各类不稳定因素,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和心理辅导等手段,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四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各类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原则、处置力量、职责任务、方法措施和处置基本程序,对处置过程实施全方位程序化管理,确保有章可循。对因各类矛盾纠纷已经引发的案事件,做到闻情而动、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影响蔓延。
二、统筹“两大支撑”,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一方面,全力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形成“党政统一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针对重大纠纷调解,党委、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到场,确定化解工作主要方向和化解原则,与公安机关共同进行政策宣讲、化解疏导等工作。另一方面,有效整合部门联动力量。依托现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矛盾纠纷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一单四制”规定,与政法、民政、司法、人社、住建、信访等部门良性互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