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拖欠12名农民工工资

中国网 2024-02-02 17:32:07     

2023年4月李某田(化名)等来自省内外市的12个农民工来到河东工业园区机械产业园二期一工地打工,他们分别担任电焊工、土方工、搬运工等,当时均已商定了工资标准。但是一晃儿到了2024年初,该公司一直拖欠12人的工资未付。期间,李某田等人多次索要工资都被该工地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就干脆找不到人了。眼看又到年关了,农民工们情绪比较激动。

李某田等人来到工业园区派出所进行求助,街道求助后我所民警一面安抚农民工,一面找来该工地包工头。包工头态度蛮横,指责农民工们没有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工作,辩解自己有难处。我所民警耐心地告知他相关的政策法规,让他知道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该包工头不得不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我所民警重申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与农民工和该包工头一起一一核对工资数,经过两天核对完毕,该包工头给付27人共计10万余元工资款,农民工们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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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经过两天的调解,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良隐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到人民法院及有关政府部门用正当途径寻求权益保护。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