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2024-01-31 15:45:52
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临江市人民法院建立案件阅核制度,明确阅核内容、方式,强化内部审查监督,以制度形式明确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全面阅核,在确保审判质效的同时,提升息诉服判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全面推进落实“阅核制”过程中,临江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履行阅核责任,不以“案结”为终点,深入探讨研究案件矛盾关键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释明法理、耐心解答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达到从根源上化解人民群众“心结”的目的。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房某诉临江市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无法得到支持,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沟通未果,只得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该案件进入“阅核”程序后,民事审判庭庭长认为该案件可以通过“释法明理”化解矛盾纠纷,遂主动联系当事人,与其耐心协调和沟通讲解,当事人最终主动申请撤回起诉。而在李某诉林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李某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所购买的房屋在办理过户前便被广东省某市人民法院查封,导致李某要求林某协助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其若提出执行异议也将被驳回。为能够让李某了解法律规定、理解案件审理的过程与结果,民事审判庭庭长再次发挥能动履职作用,主动联系李某进行案件解析和法律法规的详细讲解,李某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
图为民事庭庭长接待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做息诉工作
施行“阅核制”以来,临江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影响大小、有无意见分歧和裁判规则等因素开展分层履行阅核职责,化解多起矛盾纠纷,有效提升辖区内的息诉服判率。未来也将进一步深化现代化的审判管理理念,优化加强“阅核制”的落实落细,增强司法精度,以能动司法推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落地生根。(朱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