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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向“老松江村”派去“巡回法庭”

中国网 2024-05-01 13: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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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百忙中来我这偏僻的家里办案,我们很感动!谢谢!谢谢!”……赵氏兄长赵某雨和他的三弟赵某武与登门的法官一行办案人员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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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徐艳凤与书记员杨盛鹏专程来到10公里外的“老松江村”,针对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巡回听证,此举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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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赵某波,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留守家中边打零工边照顾年过八旬的父亲。2023年的一天,赵某波在打零工时不慎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骨盆粉碎,小腿截肢!其兄长赵某雨为了方便照顾他及后续索赔顺利进行,结合先前已经完成赵某波的伤残鉴定报告,申请认定赵某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其三弟赵某武为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因赵某波重伤截肢瘫痪在床,家庭特别困难,出行不方便!为帮助解决弱势群众诉讼难题,早日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徐艳凤结合实际启动“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赵家,并组织三兄弟开展听证会,并现场印证事实和确认兄弟之间授权、代理等法律关系,从而为下一步向肇事者依法索赔提供可靠法律依据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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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这件案子启动的是‘特别程序’,只为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徐艳凤庭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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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抚松法院被确定为首批“薄弱”法院,为确保早日完成“脱薄”各项任务,抚松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动员全院审执各部门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并按照“察民情、解民忧、保民生”工作重点,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发力、集中攻坚,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执服务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乔元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