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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天桥法院: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天桥品牌”

中国网 2023-07-10 16:47:39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坚持能动司法,用活司法资源,落实工作举措,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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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构建长效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引领各项工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天桥区法院及时制定出台《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将上述指导意见落实落细,该院结合全区重点工作,聚焦提升审判质效的目标,全面梳理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原则,制定《天桥区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十三条意见”》,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引。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制定完善《院庭长审理案件工作办法》《关于严格审限管理的规定》《天桥区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形成了庭室联动、协调配合、务实高效的司法工作机制。

制定《关于执行程序中强制腾退不动产行动指引》措施23条,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统一强制腾退不动产的司法尺度和办理流程,进一步规制强制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执行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2年,天桥区法院共腾退各类土地、房产149套,成功腾退率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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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台 做好纠纷前端化解

“搭建好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平台,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调有机衔接与融合,是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天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如是说。

天桥区法院将辖区内14个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纳入天桥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辖区内14名村居法律顾问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为法院特邀调解员,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与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对接,搭建建设工程纠纷“评调裁”一体化对接机制,通过线上委派的方式,由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调解员从事天桥区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

在天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嵌入到法院劳动争议团队和人社部门仲裁团队,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工会+仲裁+法院”的调裁审联动机制。

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委员会、省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建立在线对接机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委员会派驻5名特邀调解员常驻法院,从事诉前调解工作。目前,总对总在线委派案件占一审诉讼案件的28.1%,诉前调解分流达到了60%以上。

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和非诉化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2022年,天桥区法院诉外化解纠纷2344件,全院累计收案18009件,同比下降2.08%,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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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 满足企业司法需求

问企所需,靠前服务,为企业发展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才能赢得企业的衷心认可。

天桥区法院广泛开展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活动。2月16日,孙维民带队到天桥城发集团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在项目建设、用工制度、经营回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关注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并征求企业对司法服务的意见建议。通过走访调研,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辖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为提高法院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明确方向。

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民商事审判业务经验交流会”。第一期由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天桥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崔海珍就公司类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经验进行了分享;第二期由济南中院民四庭四级高级法官孙磊以“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裁判理念和实务问题”为题作了经验分享;第三期由天桥区法院北园法庭副庭长曹新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问题研讨”为题就案件审理工作作经验交流。通过一系列的交流和培训,切实提高了民商事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

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

天桥区院精心选编发布《天桥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案例选编》,对涉企纠纷典型案例进行汇总,用深入浅出、接地气的方式以案说法,减少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期盼。

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案例考评,引导干警注重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发挥好“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示范作用,以案例指导的“小切口”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案例指导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秦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