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老头乐”肇事逃逸 交警及时破案赢民心

中国网 2024-03-25 15:12:40     

“我错了,我不该在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诚心诚意向对方道歉!”3月12日上午,在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水边中队院内,一名蔡姓中年女子当着交警的面向一名学生家长致歉道。

3月5日中午1点半钟左右,在峡江县水边镇玉华路玉华名居红绿灯路口附近,一辆无牌“老头乐”四轮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蔡某(女,1984年9月生,个体经营户)未下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擅自驾车离开了现场。

被撞自行车骑行人员是事发地附近实验中学的一名女学生,当时觉得身体无大碍后,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推着自行车去学校上课了。下午放学回家后,该学生将情况告诉了家长,家长听完非常生气,立即报警,希望交警部门尽快找到肇事者并给予严厉处罚,以儆效尤。

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和调查访问,于3月7日上午将肇事车及肇事者蔡某缉拿归案。蔡某对当天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在玉华路玉华名居红绿灯路口附近撞倒一名骑自行车女学生的事实供认不讳。她告诉民警,撞倒自行车后,她停了车,从后视镜看见被撞女学生自己爬起来并推着自行车走了,以为女孩没什么事,就驾车离开了。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自己做得不对。

12日上午,当事双方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蔡某向被撞学生家长道歉后,办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蔡某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扣6分、罚款1000元的严厉处罚。

被撞学生家长对峡江交警一心为民伸张正义的行为表示了深深地谢意。(姚永忠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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