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2024-07-23 14:43:17
2024年7月18日5时30分许,江西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澧田中队接县公安局110转警:称辖区梅塘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有人受伤,肇事者已逃逸。闻警而动,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拍照取证。在事发现场,民警还发现了一块疑似肇事车辆掉落的碎片。经与伤者家属联系,确认伤者的大致行程,登记伤者相关信息后,民警当即赶往梅塘派出所,调取相关卡口监控。
民警按照先找人再找车的工作步骤,通过梅塘大桥卡口监控,确认了伤者(江某,男,78岁)通过大桥的准确时间。经查,江某于当天5时6分经过梅塘大桥,5时8分,一辆三轮电动车(驾驶人、肇事者、周某,男,86岁)出现在监控画面,中间的几分钟没有发现有其它车辆经过。民警马不停蹄,接着调取了梅塘镇派出所前方的一处卡口,发现三轮车于当天5时11分出现,并驶往梅塘镇菜市场方向。事故地点距卡口不到200米远,两卡口之前不到400米,该三轮车行驶长达3分钟,很可疑,民警初步将该电动三轮车列入查找对象。5时11分,天色微亮,监控卡口画面不是很清晰,在记录该三轮车相关特征后,民警返回中队,并于上午继续在澧田派出所调取监控。
经调取监控,民警明确了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5时9分至5时10分之间。通过不断调取大量的监控系统,终于于7时13分发现了三轮车的踪迹,该三轮车的左车灯有明显的破损痕迹。由于该三轮车未挂牌,围绕该三轮车行程,经过卡口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于7月19日上午10时许,成功找到疑似肇事的三轮车。将该车左车灯部位与现场拾到的碎片进行比对,高度吻合,最终确认该三轮车为肇事车辆。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于28小时内告破,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王聪 吴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