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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安法院助力涉案企业健康发展 “执前调”+“案后访”解纷又解忧

中国网 2024-05-29 11:30:06     

“没想到案结后你们还继续关注我们企业的发展 ......”5月23日上午9时许,当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亚华来到辖区一涉案企业回访时,该企业负责人吴作(化名)激动不已,并送上一面锦旗表谢意。

员工受伤,企业难以支付补助金

2018年3月,小汪(化名)入职兴兴木业公司(化名)从事木工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9年11月的一天,小汪在上班时左手不慎受伤,住院治疗14天,经鉴定为七级工伤伤残。工伤补助金本可以通过工伤保险途径支付,但因企业管理人的一时疏忽,导致工伤保险没有及时续缴。

纠纷诉到咸安区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兴兴木业公司向小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2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兴兴木业公司因经营困难,难以一次性履行法院判决。咸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亚华通过到该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定制家具的小微企业,仅有20多名员工,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下行,作为下游产业的家具行业也随之低迷,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执前调解,将办案影响减到最小

“公司为每名员工都买了工伤保险,小汪出事前一天是周六,保险刚好到期,抱有侥幸的心理想着等下周一再续上,没想到周日加班时就出了事,28万元的工伤补助金都得由公司自已出,这几年因为疫情和房地产低迷,生意很难做,如果一次性给付,公司只怕难以为继了......”面对可能来到的强制执行,公司负责人吴作心情十分低落,对公司的未来也忧心忡忡。

“只要你们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尽力履行,而不是拖延和逃避责任,法院会采用执前调解的方式做你们和申请人的工作,尽量让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方案。”

在充分了解该公司的情况后,彭亚华决定开展执前调解工作,既充分保障受伤申请人的利益,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因强制执行影响正常经营。

本着劳动者权益保护优先、兼顾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彭亚华提出了分期履行的解决方案:“兴兴木业公司先支付7万元的工伤补助金,剩下的钱每个月支付3万元,直至28万余元履行完毕。”

“兴兴木业公司现在正是最困难的时期,很难一次性支付28万元,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无法经营下去,赔偿款也难以全部到位。分期履行是眼下最现实的解决方案,如果后续的工伤补助金没有及时履行到位,我们会立即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彭亚华耐心释法明理,解除了小汪的后顾之忧,双方同意了分期履行的解决方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兴兴木业公司于5月15日如约履行了第一笔工伤补助金。

案后回访,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尽管纠纷已化解,但兴兴木业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是否能够按时给付赔偿款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始终牵动着彭亚华的心。

5月23日,彭亚华特意来到该公司回访,实地查看公司的产品展台、生产车间,详细了解生产运营情况,并就公司合同、货款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专业指导,引导公司完善产品销售合同及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制度,同时围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还向公司负责人吴作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依法用工等法律知识。

近年来,咸安区法院在办理涉企执行民事案件中发现,涉案企业一旦被执行立案后即会影响征信,从而难以通过贷款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也影响了企业信誉,正常经营会受到冲击。

通过调研,咸安区法院了解到不少企业并非故意赖账,而是一时经营困难导致资金难以周转。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该院及时推出了“执前调”+“案后访”工作举措,法院在执行之前督促企业自动履行,避免企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的诸多不利影响,同时通过案件回访,及时掌握涉案企业状况,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导,提升依法经营意识和水平。这一举措实施近一年来,实现涉企案件办理解纷更解忧的成效。(游晓春 原子 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