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黑手”

中国网 2024-07-02 09:39:36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听令而行,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决清理啃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集中整治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纪律规定执行,以更加坚决、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的应有之义。纪委监委通过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自查责任,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收到投诉举报件、已办理和未办结的信访件,全面清理业务巡查、上级检查、行政执法、巡察发现、目标督察等渠道发现反馈的问题,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自查,着力破解问题不聚焦、发现难等难题。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关键一招。群腐”问题是一个关键性、敏感性的问题,其本质也是干部作风的问题,与干部作风不实,制度上还不完善等息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推动党委深入整治群腐问题,督促党委加强对群腐危害性的认识,扛牢主体责任,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着力遏制基层微腐败,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江西吉水县醪桥镇 胡琳)